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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沉香之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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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见到梁浅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我们很像。”林洵告诉我,“所以,她的结局我早就知道了。”

林洵说,“顾寂,我还是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什么是爱情?”我思索了片刻,跟林洵说,“爱情就是他妈的王八蛋。一个人遇到了爱情就想着放低自己,低到尘埃里,在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去他妈的吧,她家尘埃能开花?”

“顾寂你丫真是个人才啊。”林洵不禁赞叹到。

我从七岁就开始读张爱玲,结果年纪越大越不喜欢。为了爱情放低自己的女人,写出来的爱情注定是孤独的。

也许是我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所以我一直不明白那样一个本应一身傲骨的女子怎么会喜欢上胡兰成这样的渣男。

尽管我也的确为了朝颜做出过作践自己的事情,说起来就他妈想大嘴巴抽自己。

往事不堪回首,不提也罢。

林洵认识很多妓女,她们带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堕入风尘世俗。林洵给我讲述着她们各不相同的故事,又突然沉默下来,不再说话。

良久后,林洵拿起红酒瓶子一口气灌下了半瓶。之后才跟我说,“我和白烛在一起的时候曾经找过一份插画师的干净工作。但是你知道为什么分手之后我又回去做妓了吗?”

我摇了摇头,并不知道。

林洵却突然就哭了起来,她说,“我找过心里医生,他们说我得了性瘾。没有男人上就活不了那种。”

我看着林洵声嘶力竭的样子,却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后来,林洵依旧每天晚上去酒吧工作,陪人喝酒,也陪人睡觉。白天,就回到我这里来,每日变着花样儿给我做饭,隔三差五得给我打扫房子。

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性瘾”究竟会对林洵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只是越来越害怕,会不会有一日,林洵便离开了。

就好像我与林洵从未相识一般。

我也照旧读着张爱玲。

就像《色戒》中说的,“一个女人,如果想进一个男人的心,就要经过他的食道。而一个男人若是想进入一个女人的心,必须先经过她的**。”

就像《爱》中说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说实话,我的确羡慕张爱玲,能将爱情写得隐晦,也能将隐晦写得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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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了,钟璀澄和安荷这两个人物是真实存在的。他们就像前十回的结局中说的那样,钟璀澄回到了家乡,而安荷被迫做了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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